学而实习之?不亦乐乎
刘占旗、张晓华、王冰、王彬彬、郭老师、吴老师、杜老师……当这一串串人名师姓从我的笔尖流水般泻出,当课堂上师友们的音容笑貌在脑海里蒙太奇般地闪回,当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偶然打开久违了的“课本”,当昔日旧友的传呼响起或是顺路到办公室的实地造访,都会给我带来莫名的欢愉。
孔子日:学而时习之,不亦乐乎?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?诚哉斯言。
追溯起来,我学英语的“初次”是在高考恢复之初,我的高中时期。不那时高考英语尚不计入总分。很可怜,那年高考英语我得了11分。据说后来是按1%折算后计分,作为录取时的参考,假如此消息果真属实,当年录取我的老师肯定会注意到这1.1分的英语成绩。还好,到了大学才知道外语课我们开日语,这下同学们又在同一起跑线了。每逢上课“哈依”“油稀”连连。一次,不知是谁突然说出“开路”,令同学和我着实忍俊不禁。工作后不久接到一同窗好友来信,曰:社会真是复杂,满肚子的“哈依”“油稀”必须在连番称是称好之后,才能在大小头目那里得到认可,才情与锋芒,
个性与外语底子一起被消磨、
消蚀乃至消逝。
可日子就得这么过。
再一次学外语,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。在英语补习班里,老师问大家为什么要学习外语,回答自然是五花八门。其中,一个快人快语的漂亮女孩率先回答:有人说现代社会三件事,说话(说英语)、走路(开车)、写字(计算机),我们不能落伍——得到了大家的认同。也许潮流真的如此,于是乎,不算太年轻的我便也摩拳擦掌、老当亦壮、老夫
聊发少年狂了!
学习的苦乐自不待言。
与学会学不会相比,我觉得更有意思的是学习本身。
作为学生,我是不太刻苦,不太专注。
作为爱好,我是全身心地投入,并弄出过一些连自己也啞然失笑的东西。比如幻想着给一位英语国家的天使——当然是个女的——写一封永不打算发出的信,比如尝试着翻译满街流行的《泰坦尼克号》插曲且绝不与“毛宁版”的雷同;甚至兴之所至索性把英语填入中国古典诗词,虽不沦不类,却也自得其乐。依稀记得,那词的下半阙是:哈罗哈罗,写老外,有形有声。纵习惯不同,文化有别,难阻沟通。六字母仍在,温故知,稍觉从容。念love love you, 声声知为谁听?
作为我的同学,小刘、小张、小王、小袁、小贾、小胡……你们好吗?
Love love you
声声知为谁听?
(作者.河南.平顶山.老付)